近日,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0946)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森萱”)及该公司安环部部长黄雄虎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建议对宁夏森萱判处罚金40-60万元。
公告显示,被告单位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森萱”)系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萱医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森萱生产农药医药中间体氟乙酸甲酯、氟乙酸乙酯、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宁夏森萱系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被告人黄雄虎系宁夏森萱安环部部长,非宁夏森萱和森萱医药董事、高管。2024 年 2 月 20 日左右,因宁夏森萱所在的园区污水排 放管道冻裂,无法处置废水,负责安全环保黄雄虎联系中间人贺某某和园区环境监管部门李某某,以 320 元每吨价格,将宁夏森萱废水处理站暂存池中未经 处理的废水交由贺某某拉运到外地污水处理厂处置,贺某某组织拉运 5 车约 150 吨废水直接倾倒在原石炭井一废弃学校院内,造成了环境污染。
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被告人黄雄 虎倾倒有毒物质 150 吨,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 857897.97 元。被告人黄雄虎在被告单位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主管人员,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公告原文如下:
来源: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