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街坊们,注意了
近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第七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其中
在部分超市、商铺中的
鸡蛋、豆角、萝卜、姜、葱等
抽检不合格
快和小金一起看看
对4类食品开展抽检
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市范围内对
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
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等4类食品开展食品监督抽检
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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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萝卜、荷兰豆、豆角、四季豆、姜、香葱等检测出噻虫胺、乙酰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死蜱等,这些均为杀虫剂。
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上述物质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其中,毒死蜱这种杀虫剂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因为其几乎不溶于水,消费者在家中用水很难去除。
在杨梅中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防腐剂;在白腊荔枝、香葱中检测出吡唑醚菌酯、氰霜唑、丙环唑,这些均为杀菌剂。
长期食用上述物质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在鸡蛋中检测出的氟苯尼考,是兽药。
兽药检出和超标的原因:
① 此类兽药都有较好的抗菌与治疗疾病效果,养殖者为增强食品动物的抗病性、提高产量,违禁使用兽药;
② 饲料生产者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食品动物食用后致使产品中有兽药残留;
③ 养殖户缺乏相关兽药使用的理论基础,对于禁用兽药品类不明确,为追求利益,乱用兽药导致禁用兽药检出。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
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
进行调查处理
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责令查清产品流向
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
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将相关情况记入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
按规定公开查处情况等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如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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