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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空烟管” 构成非法经营罪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9 13:16:00    

近期,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空烟管的非法经营案件。嫌疑人高某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集市上倒卖空烟管,非法获利五千余元。在准确认定案件所涉罪名的同时,检察机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告知群众,无证销售空烟管的行为触犯法律。同时鉴于高某某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身体残疾缺失右腿的情况,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给予人文关怀。

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涉案物品空烟管为烟草辅料,属于烟草制品,高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嫌疑人属于初犯、经营数额8万余元,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对其无烟草专卖许可销售烟草专卖制品的情况,依法将线索移送烟草部门查办处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在办理案件中,检察官不就案办案,注重个案解决类案的问题,通过对本案情况出现的集市售卖空烟管的集市等地方进行普法宣传,让人们知道销售空烟管的行为触犯法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吸取本案教训;同时对烟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烟草行业法治化管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全媒体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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