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我省格尔木市成功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西宁市湟中区甘河滩镇等41个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等74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晁永德家庭等13户家庭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校园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吴天一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朱治国等7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杨琳玥)